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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9月11日 星期二

    网络时代人格权需特别保护

    《 文摘报 》( 2018年09月11日   06 版)

        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目前,立法机关正在加紧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力争在2020年全部完成。

        就人格权单独成编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

        王利明说,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设置独立的人格权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设置独立的人格权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立法机关对人格权保护的高度重视。

        人格权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王利明说, 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意味着,从个人生前到死后的人格权益的保护,包括胎儿的利益和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从网络环境到实体空间的人格权益保护;从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到隐私权、名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的保护。二是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并重。 三是要规范人格利益的利用。

        (《人民日报》9.5 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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