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9月3日消息,平顶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段玉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常而言,腐败分子是揪出来的,是被打掉的。但是,投案自首却是近期反腐领域的一个关键词。
“带头”自首的,是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 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首次在对外发布的中管干部审查调查消息中使用“已投案自首”表述。
艾文礼之后,问题官员选择自首似乎呈现出“扎堆”的现象。艾文礼被查的消息公布后不到20天,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选择投案自首。短短几天后,河北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投案自首。紧接着,投案自首扩展至吉林、黑龙江、湖北、江苏、安徽等多地,全国多地纷纷出现监察体制改革后投案自首的“第一人”。他们中,既有现职副市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主席等,也不乏已退休官员。据不完全统计,如果算上县处级官员,自艾文礼之后,全国投案自首的官员,已有两位数之多。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分析从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到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背后原因,并举例,江西省宜黄县一名党员干部的想法很有代表性:“看着身边的熟人一个接一个被‘揪出来’,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心中一天比一天焦虑。与其每天担惊受怕,最后被别人告发,不如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发落。”
当投案自首成常态,也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更高要求。那些人,到底是真主动,还是假主动?真交代,还是假交代?又或者,丢卒保车释放烟雾弹,企图蒙混过关,凡此种种,都需要认真加以核实甄别。
(《中国新闻周刊》9.3 城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