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决一经披露,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该判决彰显出这样的意义:正常社会活动中,仗义执言者对无法律上因果关系的“损害”无需担责,不必担心被“讹上”。
任何人在生活、工作中,难免要碰到有人不遵守规则乃至从事违法活动。对此,有人漠视不管,听之任之;有人则仗义执言,敢于出面劝阻或制止不法行为。而后者才是社会的正能量,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因此,在世界各地,无论是站在道德角度还是法律角度,均鼓励人们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并豁免没有重大过错者的法律责任。
现实中,类似劝阻他人吸烟的仗义执言现象非常多,如劝阻他人插队,劝阻他人闯红灯,喝止小偷小摸,制止违法犯罪等。如果发生被劝阻者死亡的结果,便给这些仗义执言或见义勇为者“摊上”责任,会带来极坏的不良后果,导致人们在面对侵害公共利益乃至危及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出于怕“摊上事”的心理而“理性”地选择沉默不语。长此以往,会让正直的人畏畏缩缩,没有底气,让社会陷入无序的荒唐局面。
毋庸置疑,该判决体现了司法在面对复杂纠纷、各种压力时的担当和定力,这样的判决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让人们更有底气、挺直腰杆地向不良现象说“不”!
(澎湃新闻 1.23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