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日前在街头设点整治,发现一辆私家车有12次违法行为未处理,遂要求司机下车配合执法。不料司机竟紧锁车门窗,拒不下车。数次警告无效后,执勤民警打破了后座车窗,强制执法。此举受到舆论一片赞誉。
近年来,本应威严刚正的警员形象却常常成了忍气吞声的“稻草人”——打不能还手,骂不能还口,稍有不慎就会陷入“一边倒”的舆论漩涡。特别是全国接连发生公安民警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辱骂殴打事件,执法人员“流血又流泪”,违规违法者反倒气焰嚣张,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破窗效应”。
警察是公共秩序的守护者,我们强调执法必严,当然不是要搞外国警察动不动就“拳打脚踢、拔枪相向”那一套,而是要求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同时严肃、权威。我们的警察队伍头顶“人民”二字,执法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和温度,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在底线问题上妥协、退让。若执法者瞻前顾后、缩手缩脚,在畏于执法和肆意抗法“你退我进”中,法律的权威性终将消失殆尽,社会安全运行底线也终会失守。
此次“破窗执法”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警察选择砸破后座车窗,以避免伤害车内的人。这被舆论解读为“真正的温度”:原则上寸步不让,方式上讲求柔性。
如果说,当好警察要学会刚柔并举,提高执法的规范化水平,那么普通民众也应通法理、晓情理,不要轻易被一些嘈杂的舆论带偏。
(《北京日报》1.19 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