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对乡村秩序侵蚀最严重的是主流价值观的扭曲。金钱,成了评价的至高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柏峰在其《去道德化的乡村世界》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性工作的去道德化,一个是混混的职业化。
在一些地方,以前村民对在外面“做小姐”的妇女及其家庭都会在背后指指点点,这些妇女的家人觉得抬不起头,但现在,在外面“做小姐”挣了钱的妇女,穿着打扮上档次,出手阔绰,说话时尚,靠此发财的家庭甚至成了村民羡慕的对象。
“乡村混混”也是如此。以前谁家里出了一个流氓混混,亲戚朋友见了人都不好意思。今天不一样了,如果混混的狠劲和暴力能牟取利益,说话行事有气魄,挥金如土,走亲戚也比较慷慨,往往会受到很多人的羡慕,以至于很多小混混把做“大混混”当成人生目标。
这些“怪现状”所反映的是乡村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乡村道德秩序令人痛心的溃退。
有钱就是孝顺、发财就是成功、读书无用、金钱换选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甚至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造假村”“贩毒村”“诈骗村”“乞丐村”,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些可怕的现象。
应对这一局面,需要新的经济基础、组织基础,也需要建立在优秀传统文化上的道德基础,而乡村道德秩序重建,离不开新乡村精英群体。
新乡村经济精英是改革开放后率先致富的群体,如何将经济精英塑造为德才兼备的新乡村精英是一个新课题。
(《半月谈·内部版》2018年第1期 刘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