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出身寒微,在河南连年的饥荒和大旱中艰难地活下来,中进士之后与倪元璐、黄道周一起被称作大明王朝的“三株树”,在官场上他当然想一展抱负。
李自成攻破北京后,王铎由于救过福王,因此被委以高官。大明朝“三株树”中的那两株,一个抵抗殉国,一个自尽殉节,而王铎选择下跪,这注定了他从此被嫌弃的一生。他所剩下的牌,就只有一笔好字了。能不能凭借艺术完成下半场生命的突围?所幸的是,他做到了。
王铎在入清之后,到其61岁离世,最后7年是他的人生最为空虚、苦闷的时期,但这最后的7年,他在日日呼酒卖醉中,竟然创造出中国书法的又一个高峰。
风行雨驰的狂草书法,当然是排遣内心压抑的最好途径,然而王铎的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开创出魏晋以来全新的视觉面貌,主要得益于他深厚的书学修养,对书法的深刻理解。他从16岁写《圣教序》开始,一生将“二王”作为摹写对象,并提出了“书不宗晋,终入野道”的响亮口号。一方面,这个主张针对的,是晚明流行的董其昌式审美。那种流美、清丽的审美风格可以代表大众对于“二王”的认知。而王铎偏偏就要打破这种认知。流美、清丽,是绝大多数人一望而知的“好”,而“二王”草书的“好”,一般人却难以一窥堂奥。关于这一点,王铎可以说有“不服”:
吾书学之四十年,颇有所从来,必有深于爱吾书者。不知者则谓高闲、张旭、怀素野道,吾不服,不服。
不服,是不满于流俗对自己的认知;你说我好,可是你压根儿不知道我哪里好。大众对于草书之美的认知,无非孙过庭、怀素,因为那一望而知的圆滑流利、龙飞凤舞。然而,正如现代草书大师高二适所言:“怀素自叙何足道,千年书人不知草。”王铎以其天才,参悟二王笔法,赋予了二王崭新的面貌。他不断重写二王经典草书法帖,但是这些作品无一例外都呈现出他个人风貌,已经不能用传统的“风樯阵马,沉着痛快”来形容了,当然那种疾风劲雨的气势一定在,人们以“雨夹雪”形容之。
对此,我们或许可以了解一下王铎对于“怪”的主张:
怪,则幽险狰狞,面如贝皮,眉如紫棱,口中吐火,身上缠蛇;力如金刚,声如彪虎;长刀大剑,劈山超海,飞沙走石,天旋地转,鞭雷电而骑雄龙,子美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文公所谓“破鬼胆”是也。
不难发现,王铎所说的“怪”就是一种对雄浑、伟岸、凛然大义的气象的追求,这实际上是他对自己理想人格的一种构建。这个取向换成一般人物,就很容易掉到张牙舞爪的坑里去。而具有“力能扛鼎”笔力的王铎,有资格在这个向度开采。在这个过程中,王铎逐渐舍弃了“美”,在入清以后,他的此类巨幅作品日渐成熟,每一幅都在重塑着自己的人格理想,都在说着“不服”。
(《北京青年报》9.22 黑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