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新闻报道用语须规范
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闫某某、王某某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标题变成了“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秦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新闻报道中变成了“农妇顺手摘野草获刑”;“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被转换成“老太太摆摊打气球被判三年”。
前两个案例中,具体的犯罪嫌疑人被抽象的“大学生”“农妇”取代,具体的罪名也变成了生活化的语言“掏鸟”“摘野草”,语言上的这一“抽”一“转”,将原本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变得荒诞不经。第三个案例中,即便媒体认为我国关于枪支的确定标准过低,也应就事论事。还有一些报道中,用案件的原因行为取代实际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身,偏离了争议法律问题的核心。
语言转换不当,个案上误导了公众,使得真正的法律问题总是被淹没在一堆毫无关系,或者尽管有关系但并不具备法律意义的元素之中,新闻媒体原本要实现的舆论监督功能被异化。
(《光明日报》4.26 陈彦晶)
“遛娃师”替代不了父母
刚生下来的孩子每天洗澡后要抚触按摩,一岁上早教,添加辅食后请营养师配餐,三岁后更是要琴棋书画都学一点儿……以前大部分由爸爸妈妈自己来完成的事,现在全部都细分开来,请专业人士来打理。遛娃师也是如此,看似新兴职业,其实就是早教老师与体育老师的结合体。
把孩子一天的时间切分成块,分别交给专业人士打理的方式,看似是科学育儿的体现,但未必能真正满足孩子的身心需求。有的时候,尤其是兴趣初始阶段,和孩子一起在操场上乱踢几脚球、在画纸上涂鸦,比专业的老师教导更能激发孩子的兴趣。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最重要的是父母实实在在的陪伴和互动。不是隔着墙壁,孩子在里头学,父母在外头等;孩子跟遛娃师玩,父母在旁边看。
请个遛娃师,看似是精细化育儿,但说到底,不过是拿钱买自由的偷懒式育儿。
(《广州日报》4.25 谭敏)
骗局套路浅,却有人深信不疑
一个叫“慈善富民管理委员会”的微信群宣称在鸟巢开慈善富民大会,来京参会者交通食宿费可报销,还可现场领取5万元慈善金……虽然北京警方已经辟谣,但仍有不少各地中老年人对此深信不疑。
骗子披上慈善的外衣,借此突破受害人群的防范之心。随后,根据中老年人群体聊天的特征,行骗者在微信群中发表很多吸引他们兴趣的说法。在逐步赢得他们兴趣的同时,刻意营造出温馨、神秘而有威严的氛围。对于渴望心灵慰藉的中老年人来说,找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微信群无比幸福。
骗子通过发展下线给少量现金红包的方式,不断引发受害人的新鲜感和满足感,让受害人乐此不疲,不知不觉地带领更多亲朋好友进入圈套之中。对于后来的受害人,因为带领他们进入到群里是来自社交圈的可信朋友,而这时,骗子的大网开始张开,用高额的投资回报坑骗老年人。
这一现象,值得所有的儿女们警惕。如果我们不去争取父母的世界,父母的世界就会被其他信息占据。
(《新京报》4.25 姚遥)
没公车岂是不下乡理由
据媒体报道,江西鄱阳县凰岗镇有一座危桥,村民称会随时坍塌。记者与鄱阳县水利局联系并反映情况时,遭多部门推诿,其中一名建设管理股程股长竟称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
“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不仅是一种恶劣的“不作为”懒政作风,同时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风。
要避免此类情形,除了加强相关教育,最根本最关键的还在于,必须站在“不作为也是腐败”的高度,对此类作风问题进行动真格的严厉问责追责。
此外,公车改革后,公职人员可以获得最低每月500元、最高1300元的公务交通补贴,并且,对于该交通补贴的性质、用途,车改方案也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没有公车并不能成为没法下乡的理由。所以,对于懒政官员,除了处分问责,还要进一步追回其所领取的公务交通补贴,这也有利于充分落实公车改革要求、维护车改的严肃性。
(《法制晚报》4.24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