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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4月04日 星期二

    老旧电梯“超期服役”堪忧

    《 文摘报 》( 2017年04月04日   01 版)

        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电梯总量约490万台。与此同时,在用电梯也在不断“老化”,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

        北京居民李先生说,他上世纪90年代搬进这栋楼,这几年来,楼里电梯平均每3个月就要检修一次,老出问题。

        北京市电梯商会秘书长徐荣根认为,当前电梯“老龄化”严重,一方面因为很多老旧小区的电梯老化、磨损,长期使用后没有进行很好的保养,“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费用由谁来出,不论是改造电梯,还是更换电梯,都需大笔资金。”

        老旧电梯报废后,尤其是老旧住宅小区没有更换电梯的专门基金,或者老旧电梯找不到产权单位,无法更换老旧电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老旧电梯该报废的必须报废。“对于找不到产权单位的老旧电梯,原则上谁有产权谁负责缴纳修电梯的费用;如果产权归个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要按户缴纳修电梯的费用”。

        徐荣根建议,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依法划分有关各方的责任。

        (《法制日报》3.27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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