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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差评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 文摘报 》( 2017年03月16日   02 版)

        近年来,随着网购兴起,很多消费者会对产品或服务做出评价。但是,一些商家往往乐于听到好评而怒对差评,将差评者诉至法院索要赔偿尚属轻的。更有甚者,一些商家利用“呼死你”不断骚扰差评买家。

        严格来说,差评权就是评论权和监督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现实中,一些商家抵制差评,或以返现等形式利诱消费者做出好评。这既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扰乱,也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对于质量很差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有差评的权利。

        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差评权”,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电商平台的义务。电商应完善保护机制,避免行使“差评权”的消费者遭遇打击报复。

        (《北京晨报》3.9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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