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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3月07日 星期二

    假如报道对象是你的亲人

    《 文摘报 》( 2017年03月07日   03 版)

        2月27日,天津市一商场发生两名幼童从高空坠落身亡惨剧,不少媒体第一时间作了报道。提醒与反思有价值,但一些媒体配发了现场照片,坠亡的孩子、跪地哭泣的父母,却让人不舒服。

        从家人及其亲友角度,多看一次报道,就多一次心痛,照片带来的伤痛尤甚。从避免伤痛角度,媒体不报道,或是他们最希望的,但有人说了,报道有社会价值,媒体不能沉默,不过,既然报道可能让家人亲友感到痛苦,媒体就有责任通过报道方式的选择,将可能的痛苦降到最小。

        媒体报道什么、怎么报,社会价值的考量是第一位的,不取决于报道对象意愿。但在不影响社会价值实现的前提下,尊重报道对象意愿、考虑其感受,仍是必要的。有所报有所不报,选择最恰当的报道方式,这是媒体的必修课。我也愿意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操作标准:对于某一事件是否报道、是否大张旗鼓报道有疑问时,媒体人不妨问问自己“假如报道对象是我的亲人,我会怎么做”。如果考量的结果是不报道或“低调”报道,那么,照此去做,大抵不会错。

        (正义网3.2 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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