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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3月07日 星期二

    代表委员建言

    《 文摘报 》( 2017年03月07日   01 版)

        儿童监护人失职应追刑责

     

        民盟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李铀在提案中写到,希望在刑法第四章增设“儿童监护疏忽罪”,设立相应的入罪条件和适用刑罚。比如,因为疏忽,让未成年子女处于危险或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没有造成伤害的,处以训诫、罚款、行政拘留等;但如果造成未成年子女重伤或死亡的,则以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处罚。

     

        提案提到,对疏忽的监护人,不仅有法律上的强制惩罚,比如强制参加亲职教育、参与社会服务等,还包括经济上的惩处,购买服务,用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

     

        (《新京报》3.3 张维等)

     

        劳务税标准要与时俱进

     

        民进中央《关于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的提案》指出,我国劳务所得税800元的起征点,长达36年没进行调整。

     

        从目前情况看,劳务所得税主要征收群体为两大人群,一类是企事业单位临时佣工和实习生,这类人群属于低收入阶层。另一类是企事业单位人员兼职从事科研、设计、技术服务等科研创新活动时的劳动所得。过低的劳务所得税起征点既不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也不利于鼓励创新创业。

     

        建议大幅调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加大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劳动报酬征收力度。针对诸如明星表演费、出场费等过高的劳务所得,要加大征收力度,对从事科研或创新活动劳务所得则宜实行减征政策。

     

        (《法制日报》3.3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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