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随着年龄增加,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医生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代孕作为一种辅助生育手段,是解决不孕不育问题的临床选择,也能保障相关家庭的生育权。但我国相关法规严格禁止各种代孕行为。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也只能以医疗为目的。
一面是需求,一面是限制,这迫使部分有合理诉求的不孕不育夫妇被逼无奈转向“地下代孕”,导致双方权益难获法律保障。
目前,很多专家学者也就代孕的合法化发声。一是借鉴多数国家的志愿代孕模式,将其定性为公益范畴而非商业范畴。二是应采取随机抽取代孕人的方法,将委托方和代孕志愿者个人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在相关数据配对成功群体间随机抽取代孕人。
针对违法“地下代孕”,亟待提高立法层级、完善监管体系,并加大惩处力度。
(《南方法制报》2.6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