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一届诺贝尔文学奖的揭晓都会引发争议。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认为的最好的作家。
但这一次的争议显然不同——瑞典文学院的院士们选择了一位音乐家。
鲍勃·迪伦应该获奖吗?
对诺贝尔文学奖的选择范围,诺贝尔本人所作出的规定是很宽的,只要是“朝向一个理想的方向”的作品,都能入选。除此之外,还有两条基本的指导原则:“推动文学的发展”和“促进优秀文学家为全世界接受”。
推动文学的发展,往浅里说,是获奖人必须是在世的作家;往深里说,就是让得奖作家写出更好的作品来。换句话说,诺贝尔文学奖不是对那些功成名就者的事后追认。
诺贝尔文学奖的目的之一,是加入到文学发展的进程中去,催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家和作品来。
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二条指导原则,是“促进优秀文学家为全世界接受”。也就是说,有一些作家实际上很优秀,写的作品非常好,或者也许已经有了区域性的声誉,但却没有在世界范围里得到承认。而评奖者们就要慧眼识珠,将这样的作家挑出来,给他们发奖,使全世界都承认他们。
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泰戈尔。获奖之前,他只是一位用孟加拉语写作的地方性诗人,连德里那一带的人都不认识他。他得奖后,不但印度为他骄傲,整个亚洲都为他骄傲。
今天距离诺贝尔为文学奖定下这些原则,已经过去了百多年。文学本身以及文学产生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天的诺奖面临着一个新的使命:重建文学和大众的连接。为此,他们需要拓展文学的边界。
(《文汇报》10.18 高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