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哈尔滨等多地高校纷纷开设“恋爱课”。
南京大学“校园恋爱公开课”,包括恋爱问卷大调查、名家点评恋爱故事等;西南政法大学“恋爱选修课”,老师教咋谈“恋爱”,作业是写情书;郑州师范学院开设的《爱情心理学》课上,学生互相表白;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爱情与婚姻》——80个名额的课程,却引来近千名学生争选。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晓纯从《恋爱中的法律问题》开始,开启了学生们的“恋爱”学分修习之旅。“男女交往中传播‘传染病’如何追责?”“谈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分手时,能不能要回来?”……在首节课程中,刘晓纯阐释了恋爱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现行法律有关“赠与”“借款”“包养”“分手费”“隐私”“堕胎”“弃婴”等10个法律问题的界定。刘晓纯表示,这些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同学们了解后会更好地承担起恋爱中的责任,保护自己与他人。
(《北京日报》8.24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