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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4月26日 星期二

    “给力”本指官员工资

    《 文摘报 》( 2016年04月26日   05 版)

        别看“给力”这词如今已是铺天盖地,堪称最流行的网络语之一,其实,我们的老祖宗早就用过这个词。在古代,“给力”指的是官员工资。确切地说,是官员工资的一部分。

        古代的官员工资,历代都不一样。但整体来说,主要由几个部分构成。一个是“基本工资”,这部分很少,甚至在官员的总收入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比如,北魏孝文帝之前,官员是没有俸禄的。也就是说,基本工资为零。那么,怎么生活呢?

        这就涉及到工资的第二个部分:灰色收入。人治时代,不同地方,有各种陋规。哪怕号称“打虎英雄”的雍正,一生之中处置了不计其数的贪污官员,却也设置了“养廉银”,实则是一种变相的贪污与搜刮,用来作为官员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这两个部分,构成了官员收入中实物收入的主要部分。其他的,则有皇帝逢年过节的补贴,以及粮食布帛等。除了实物,古代官员还有另一种收入形式,称之为“给力”。

        顾名思义,“给力”其实是一种力役形式的工资。“给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派丁,也就是根据官员等级,赏赐不同人数的壮丁。这些壮丁,都是农耕的主要劳力。用这些人耕种,所取得的收获,全归官员个人所有,且免交赋税。另一种,则是赏赐奴婢。这些奴婢,类似于如今的保姆,但没有人身自由,属于官员个人私有。

        对于官员来说,“给力”形式的工资,确实够给力的。这一部分工资的价值,往往要超过官员的实物工资。毕竟,实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可见,在古代,“给力”可是比真金白银更受欢迎的工资呢!

        (《羊城晚报》4.13 郭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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