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介绍了2016年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透露,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但很多城市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要督促各地实施更宽松的落户政策。此外,今年准备加快出台设市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城镇设置为城市,让更多的产业创业者到中小城市去。
调查显示,与第六次全国普查时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2个百分点。但是,距离“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的目标仍相差较远,未来5年需实现1亿人在城镇落户。
之所以拟定这样庞大的城镇化目标,不仅是为了扩大消费内需,聚集经济增长动能这一阶段性目标,更在于新型城镇化为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公平正义、改变不合理的社会二元治理结构提供了渠道。如果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普及率没有显著提升,除超大城市外其他城镇的自由迁移没有实现,赋权的居住证与赋权的户口本之间落差依旧,那么户改就不能说实现了预期目标,新型城镇化就体现不出“新型”来。
无疑,新型城镇化背后的公共权利均等化目标,要求强有力的财政支持,这也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复合型战略目标的最大障碍。地方愿意县设市、镇设市,以此创造提高行政级别的机会,但未必愿意、也未必有能力让有限财政投入到越来越大的基本公共服务中。解决这一难题,关键在中央财政能否兜底,并合理分配央地财政。有专家建议,中央财政提供“基本待遇”,地方财政只需补贴其与“市民待遇”之间的差距,地方接纳新移民的积极性就可大大提高,这是可以探索的路径。
理顺了央地关系,才可能普及“国民待遇”,新型城镇化率才能接近复合目标。这是今后五年新型城镇化必须闯过的关卡。
(《京华时报》4.21 徐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