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山东临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发生强拆事件,村民张纪民被烧死。10月4日,死者堂弟透露:“农历8月14日(9月26日),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与嫂子潘进惠(张纪民妻子)签署了一份《赔偿协议书》,赔偿堂哥家150万元。”除此之外,他表示,东崮村村民委员会还与潘进惠签订了一份《房屋置换协议》,东崮村村委会为潘进惠母女置换了一套面积为115平方米的楼房,位于新建社区楼房某区2号楼502室。
另有媒体报道,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与张纪民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显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国家赔偿标准”,赔偿张纪民家人因张纪民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恤金人民币150万,此数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恤金、张婧和张子文(注:子女)的生活费、潘进惠(注:妻子)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造成的损失、原房屋内物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
张纪民的亲属称,9月26日双方签署协议后,镇政府先支付了一张50万元的支票。而政府承诺的料理完张纪民殡葬等善后事宜后赔付的100万元,也是在张纪民下葬的次日,即9月30日交付给张纪民家属的。
(《京华时报》10.5 马金凤 杨卿)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