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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奇葩证明”证明了什么

    《 文摘报 》( 2015年07月09日   08 版)
    盘点五花八门的“奇葩证明”

        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奇葩证明”,上百万的查询结果俨然是一部现代版的《笑林广记》。然而,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天大笑话”,发生在自己身上就着实让人欲哭无泪。

        日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位准备出国打工的男子就遭遇了这样的“欲哭无泪”。他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中,包括一项出生证明公证,而办理该公证,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该男子母亲已年过七旬,父亲亡故,结婚证早已遗失。

        为此,该男子跑了一星期,花费几千元,公证依然没有办好。媒体报道后,恩施清江公证处凭其提供的所在村证明、档案局的人口普查底页,为该男子办理了公证。

        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证明多”“证明繁”问题,研究制订系列简政放权措施,力图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问题,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人在证途”的无奈

        2013年7月,樊先生办理准生证。打听得知,除了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还得开具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的婚育证明,并到户口所在街道盖章。怕街道办周末不上班,樊先生工作日专门请假去街道办开了张证明,拿去办准生证,却被告知,盖街道办的章不行,非得盖街道“计生办专用章”。不得已,樊先生又请了次假,去街道盖章。上午10点左右到街道办,却被告知管计生的专干有事出去了。直到下午快下班时,才终于盖好了章,重走流程。

        “为盖个章,请了两次假、跑了两趟路,实际上,社区的干部压根儿不认识我,你说这章能证明我的婚育状况吗?”樊先生疑惑,“为什么办事人员就不能在网上查询一下我的婚育情况呢?非要人工验证才行?”

        很多人为开证明而发愁,但在武汉工作的王先生却因一张“太好开”的证明产生了疑惑。日前,北京户口的王先生欲赴日本旅游,通过旅行社办理签证需要到派出所开具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在派出所,王先生只说了自己的姓名、居住地址,对方就给开具了证明。证明好开,王先生却不解了:“全凭我说,这证明的可信度谁来保证?为什么非要这样一张无用的证明?”

        从目前被曝光的“奇葩证明”来看,要求证明亲属关系的占近一半,其中包括证明夫妻、父子、兄弟、爷孙等各种关系。此外,还有大量涉及个人状态的证明,包括证明死亡、健在、未婚、无犯罪记录等个人信息。

        “所谓‘奇葩证明’,包括不必要的证明、没法办的证明、必要而又不好办的证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徐双敏看来,“奇葩证明”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三类:一是身份证明,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之类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二是行为证明,比如有无婚姻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三是审批事项证明,比如两种证明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

        荒唐的实质是推责

        采访中,无论是办事群众,还是开具证明的单位,都对不必要而又被要求开具的“奇葩证明”感到厌烦。不少案例中,当事各方无一获利,本是为了科学管理的“证明系统”,却成了类似零和博弈的冗余行政。

        裹挟其中,被戏称为“全能”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感触尤深。

        “居民来办事,我们从来不说‘这个我们做不了’,可是有时候面对其他单位要居民来居委会开的一些证明,我们还真做不了。”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张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高桂萍说,只要居委会能够调查清楚的,都会给居民开具证明,但有一些证明,居委会确实无能为力。比如,开商铺要开“不扰民证明”、保险理赔要开“在家中受伤证明”,甚至还有要居委会开“无犯罪证明”等。

        “有些企事业单位,多年来延续使用一张办事表格,遵循一套办事流程,每每需要让居民找居委会签字盖章,试图将责任转嫁给居委会,这给我们办事人员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水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熊云称,居委会是居民的自治组织,而非行政机关的下级单位,没有承担如此多审批事项的职能。

        在武昌区的大成社区,这种心理负担成了现实纠纷。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被一户居民认为影响了法院关于遗产继承的判决,居委会因此惹上了不小的麻烦。

        而公安户政部门也向来是各类证明的“高产地”。

        段维维是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户籍室的一名“敲章员”。因为派出所辖区是中心城区,在段维维这里,几乎每天都会上演关于“奇葩证明”的“拉锯战”。

        “请帮忙开张我和女儿的母女关系证明。”5月27日上午,一女士急匆匆地递上户口簿。

        “黄女士,按规定,您的户口簿上已经注明您和女儿系母女关系,我们不应再出具证明了。”

        “不行啊,同志,我女儿出国读书,要做出生公证,必须派出所开母女关系证明。”段维维无奈,很快将证明开给了黄女士。

        2012年湖北省公安厅专门出台《湖北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对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八条写得很清楚: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在从事需要证明身份的有关活动时,应出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不再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出具证明。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没有办法拒绝。涉及到财产继承、出生公证的,相关部门不看户口簿,只看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我们等于是一次次地证明发出去的户口簿是真实的,非常荒唐。”段维维说。像这样的户籍证明,她每年要开具2000多份。

        “有些当事人开证明被拒后,就在办证大厅哭闹不走,别的群众看见了,还以为是警察故意刁难。”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副局长安政泉认为,这些证明,其实是在转嫁风险、推卸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安机关的权威。

        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对于具体的“奇葩证明”案例,所涉部门、群众和专家的观点时有相左,但能够达成共识的是,层出不穷的“奇葩证明”造成“人在证途”疲于奔波,也造成基层服务机构的权责倒挂。

        破解“奇葩证明”泛滥难题,根本之策在于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构建各部门打通共享的数据服务平台,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在数据跑路方面,湖北宜昌以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为“奇葩证明”的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

        “以前办个证可麻烦了,跑东跑西,还得准备这样那样的材料,现在可好,不用我管,政府就找上门来了!”5月23日,拿着网格员送来的老年优待证和市民“一卡通”,家住宜昌市夷陵区的李婆婆掩不住地兴奋。她不知道,“政府找上门来”的背后,是“大一统”的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支撑。

        而李婆婆手中的市民“一卡通”,更是一张多功能、多用途的智能卡,打通了政府各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实现了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教育服务、民政救助、住房保障、公共交通、金融支付等民生领域一卡通用。

        宜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总工程师胡宜春介绍,通过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宜昌社保数据库共享了公安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避免了因照片不一致而带来的认证难题,并实现了社保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社保年审不再需要开具“健在证明”。“以‘互联网+’的形式,打造教育、民政、社保、城管、交通等多部门共享共通的政务信息化平台,从而改造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流程,尽可能减少群众办事的环节,清除‘奇葩证明’滋生的土壤。”胡宜春说,宜昌实践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效,关键在于主要领导力推,在全市层面上设定了改革框架。

        (《人民日报》7.3 程远州 田豆豆 付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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