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层力推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颇高。目前已经公布的2014年年报显示,总计有1095家上市公司拿出近6101.5亿元现金分红。
慷慨的现金分红在新股民手中却成了一大疑团。邓女士今年买入双汇发展,这只股票历来都有高派现。“投资顾问告诉我,双汇发展是10派14.2元,我买了1000股,拿到的现金分红是1420元。但如果持股不满一个月的话,就要交20%的税。”无独有偶,另一位股民反映,自己持有的方大特钢每10股派现金红利8元(含税),红利发放当天,他将到账的股息马上买入了其他股票,账户内现金所剩无几。翌日,却接到了证券公司的电话,称证券账户已欠几百元个人所得税。后来该客户才得知,由于自己持股时间不满1个月,所以股息要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税负5%;持股1个月至1年税负10%;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
上市公司会先按照5%的最低税率代缴红利税,此后按照投资者卖出的时间不同,再来补缴15%到5%的税费。
(《广州日报》4.13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