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中央已批准相关改革方案,除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可延长至75岁外,其他院士统一70岁退休。其实,院士退休,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之所以说它不是问题是因为,退休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国家的制度性安排,任何人概莫能外。
所谓“此前没有专门关于院士退休的相关规定”这一说法,是缺乏说服力的。“院士”,从理论上说,只是一个学术性称号、荣誉头衔,如果没有特别规定,按相应职级实行退休,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至于退休以后,有意愿、有能力继续为国效力,善莫大焉。
之所以说它成了一个问题,是因为一些院士所在的工作单位,不情愿甚至不允许所属院士退休。
如果说,动辄搬出本单位、本地区拥有多少院士,以表明本单位、本地区整体学术水平之高,所透露出的是一种浮夸心态的话,那么,只需院士“挂帅”,便能更轻松地获得重大项目立项、巨额科研经费拨付乃至最终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的所谓“潜规则”,“收获”的则是一桶桶真金白银。毋庸讳言,“院士”这个理论上的学术性荣誉,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被异化为某些人攫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平心而论,很多院士也身不由己为这种异化所“绑架”,在人们的诟病中为他人“背了黑锅”。但是,这还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院士无疑是各自科研领域中的佼佼者,他们所拥有的巨大学术影响力是由他们的学术成就所决定的。之所以被异化,是因为这样的学术影响力在进入科研流程后,被“扭曲”了,“转化”为对学术资源的不正当占有,“兑换”成对实际利益的不正当占有,而这两个“不正当占有”正日益呈现出被固化的趋势。如果不能斩断与两个“不正当占有”之间的联系,院士退休方案也只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解决办法。
(《光明日报》4.10 古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