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一个讲究饮食的朝代,一些知书懂史的人,酒足饭饱之际,不禁感慨,这日子终于赶上宋朝的水平了。
想必是朱元璋当过乞丐做过和尚的缘故,明朝建国初年,宫廷饮食虽继承了唐宋,却提出“筵不尚华”的要求。身为开国之君,他的吃喝也经常是青菜豆腐红烧肉,不改平民本色。
上崇俭,下面的人也知道节约。有些大臣用菜粥招待朝廷使者,有些地方大员,每天所食不过猪肉一斤,豆腐两块,蔬菜一把。民间人家宴会,更是简单,几盘水果,数碟菜肴就行了。
陆容《菽园杂记》记载,江西地方有些人家吃饭,第一碗只吃寡饭,吃到第二碗才夹莱。吃肉只买猪内脏,一是因为便宜,二是内脏没有骨头,吃起来不会浪费。又说很多江西人家摆在酒席上的果盘纯粹是一种装饰,只有最中间的可以吃,其他水果用木头雕刻而成。就连祭祀用的食品也是临时从食店里租来的,祭祀完了再送回去。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朝廷的腐败,到明中叶,朴素的社会风气烟消云散。宫廷中的豆腐已不用黄豆,而以百鸟脑髓酿成,一盘“豆腐”费鸟近千只,奢侈至极。大臣设宴摆席,花费更是高达千金。
当时,士大夫们置办宴席,一般要准备几天,采购许多美食,才能发请帖——请帖长五分、宽一寸三四分,上面写好日期地点。至于餐具,金银不再视为珍贵,而以玉器为尊。这时候不要说果盘,酒席上还要请来乐队、舞队助兴,主人也不再亲自下厨,而是花钱雇佣专业厨师整治饭菜,钟鸣鼎食,极尽奢华。
明朝中后期,普通百姓也追逐时髦,崇尚享乐,“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这时候,饮食品种空前丰富,南方的牡蛎,北方的熊掌,东海的鳆鱼,西域的马奶,成为流行全国的特产。当时交通不便,但他们想方设法一年总要尝到一次,日日为口腹谋。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从江南到塞北,从繁华的都市到偏远的乡村,到处都在追求口腹的享受。
(《旧味:中国古代饮食小札》山东画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