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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5月29日 星期四

    药品有效期为何“暂定”

    《 文摘报 》( 2014年05月29日   02 版)

        最近,不少消费者买到了有效期“暂定”药品——有效期暂定24个月的某咽炎片,有效期暂定36个月的某安神补脑液,有效期暂定24个月的某感冒药,有效期暂定24个月的某软膏……

        “药品既然已经上市,有效期为何是‘暂定’而不能确定呢?”

        “其实标注为‘暂定’是一种保守的、严谨的写法。”某知名药厂的工作人员严先生告诉记者,药品的有效期是根据药物的长期稳定性试验结果而定的,而之所以会出现有效期“暂定36个月”,是因为药品在拿到相关部门批文的时候,稳定性实验只做了36个月,待药品上市后,还有3~5年的监测期来确定药品在36个月之后是否有效,最终确定其有效性,“所以标注为暂定的是可以确定的最短有效期,实际监测中,有效期很可能更长”。

        据严先生介绍,药品有效期标注为“暂定”的一般多为新药或中成药。

        (《北京青年报》5.25 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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