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人的事业单位改革,再次被轻轻触动。
从2003年明确要制定《条例》,到今年5月《条例》出台,11年才修成“正果”。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等认为,当年的“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方面的基本权利、义务就没说清楚,回避了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现在依然回避。
法规简约,具原则性,却难以操作,改革难度依然。涉及减员增效的人事改革最困难。从理论上来说,既然是聘用制,就不是铁饭碗。目前在3000多万的在职事业单位人员中,大约只有10%会被划转至企业,约300万人。他们的养老替代率从80%~90%左右下降到企业的40%~50%,是真正作出牺牲的一群人。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福利、养老保障是实实在在的,要撼动数千万人的现实利益谈何容易。有学者测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中少缴费用达720亿元。
企业职工希望向事业单位员工看齐,由政府承担更多的养老负担,提升养老替代率,退休后工资还能够获得在职时80%的收入;而事业单位员工希望向公务员看齐,养老金自己一分不用掏腰包,退休后还能获得90%的在职工资。
改革的顺序一定是先公务员,后事业单位,再企业。如果公务员铁饭碗不动,所有利益均沾的群体一定会捧牢饭碗,抵抗改革。这与觉悟、与知识无关,与利益有关。
(《新民周刊》2014年第20期 叶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