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在即,有消息称,研究31省市区高考录取新政,发现“加分”政策有较大调整,有13个省市区“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
对于有关“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的加分细则,未闻其详,不敢一概而论。不过,“思想品德”如何“加分”?
以我在中学工作的经验,那些正直善良,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在学生中有威信的学生,未必是学校行政方面愿意肯定、表彰的人物;校方有可能推荐的是那些循规蹈矩的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省市三好生”中有许多是比较平庸但很“听话”、“能配合学校”的学生。
学生“思想品德”优秀,本是学校的教育目标,如果一名学生并非对社会有特殊奉献或牺牲,仅仅因“思想品德”正常或“表现好”,便可以享受“高考录取加分”,其他自知没有“品德加分”资格的学生是不是从此便可在道德行为方面降低一个等级?
我见过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他们在高考复习最紧张的时刻,仍然关心老师的健康,仍然能放下手上的事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拿到准考证,要离开学校了,他们依旧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我想,要是给这样的学生“加点‘思想品德’分”,他们会不会感到不自在?他们平静快乐地做这些,没有任何个人企图,你递过去的“10分”“20分”,会不会影响他们美丽的心灵?
(《新京报》5.26 吴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