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又一次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一年度工作任务的重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稿已经连续两年推迟修订。
2012年、2013年两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草案稿”的修订工作。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强调了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扩大缴存范围,二是完善提取制度。然而,“扩面”的争议却贯穿于《条例》的修订过程当中。
所谓“扩面”,即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由于住房公积金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商定缴存,不属于强制缴存范畴,因此其覆盖面一直不够完全。
住建部内部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约为全国城镇职工的78%,但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约为20%。因“所有制”身份不同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差距”正在形成一种新的“不公平”。
“但是,对于‘扩面’的思路,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的省份没有太大的抵触,而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就比较担心通过立法强制扩面之后,可能会加大民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一位曾参与住房公积金修法的专家说。
上述专家表示,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方式等,“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设定,作为部门规章的《条例》,是否划定、如何划定统一的缴存比例,均有较大争议,目前尚无定案。”而这也是修法争议的焦点所在。
(《中国经营报》2.17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