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去年10月份,山东省烟台市慈善总会的原办公室主任王洪涛驾驶公车撞死人逃逸。事情的处理却让人颇为不解,肇事者没被起诉,所赔的80万元被指可能为善款。
据2012年11月7日签订的协议,甲方是受害者家属,乙方签字的两人中有一人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许夫新。第二份2013年1月27日签订的赔偿协议,甲方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括号王洪涛,甲方签字落款也是许夫新,并留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加盖了两个慈善总会办公室的公章——这就让人怀疑赔的80万元可能是用善款来埋单了。
人们期待烟台市慈善总会能自证清白——把善款的收支情况一一明示。可惜的是,报道称“烟台市慈善总会官网对2012年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2012年度结余2.22万元”,恐怕这个公示还是一笔糊涂账,令人雾里看花。
如果烟台市慈善总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是精细化公开的、透明的,人们断断不会无端指责,期待烟台市慈善总会自证清白。
(《广州日报》8.20 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