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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08日 星期四

    说法

    法官不廉洁 司法难公正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08日   03 版)

      近日,上海某公司负责人倪某某通过网络公布一段视频,举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等法官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8月6日晚,上海市纪委官方微博宣布了法官“集体招嫖”处理结果:涉事的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拘留10天。未参与嫖娼的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提请免去审判职务、撤职。邀请法官吃饭、娱乐的上海建工四建集团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被开除党籍、撤职、解除劳动合同,拘留10天。

      “法官集体嫖娼”也许只是个案,但这一个案例也说明了法官身份的敏感性。握有权力的法官,自然成为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公关对象。法官行使司法审判权,与普通公务员相比,法官的身份和权力无疑更特殊,这决定了法官必须有特别良好的道德、廉洁的作风,否则难挡各种诱惑,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司法裁判。

      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则是正义的捍卫者、法律的守护神。从某种程度上讲,法官代表社会的良心,体现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官必须恪尽职业操守,坚守廉洁底线,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法官应该让每一个判例,都成为公众信仰法律的基石,让人民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因为一次不公的判决,其危害要甚于一次普通的违法行为。

      (《北京青年报》8.5、7 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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