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6月11日 星期二

    文化多样性不是封闭保守的遮羞布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11日   06 版)

        鲁迅在《坟·灯下漫笔》(1925)中说:“外国人中,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占了高位,养尊处优,因此受了蛊惑,昧却灵性而赞叹者,也还可恕的。可是还有两种,其一是以中国人为劣种,只配悉照原来模样,因而故意称赞中国的旧物。其一是愿世间人各不相同以增自己旅行的兴趣,到中国看辫子,到日本看木屐,到高丽看笠子,倘若服饰一样,便索然无味了,因而来反对亚洲的欧化。这些都可憎恶。”今天,这四种心态也仍然存在。现在仍有些外国人希望中国不要现代化。

        面对全球化的大潮,有人心中充满对文化逐渐走向同一的恐惧,担心世界大同从而失去个性。这种顾虑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政治、经济、地理、历史等各方面的因素决定了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差异不可能消失,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民族甚至同一家庭内部,差异也是普遍存在的。传统文化或本土文化中落后部分的消失是不可避免的,这并不意味着退步或衰落,而是文化的进步和繁荣。

        保护文化多样性不等于让民族文化静止不变,将老少边穷地区的生活贫困当成一种文化作为博物馆的展品供我们研究、欣赏。文化多样性决不能成为提倡封闭保守的借口和掩盖贫困落后的遮羞布。祖先的文明是今人的骄傲,但我们更应学习和继承他们的开拓精神,分清哪些是需要保护的,哪些是应当改变和摒弃的,使文化朝积极的多样化方向发展,而不是将文化控制在一个封闭的状态,抽空其前进和创新的活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5.31 于海阔)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