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美学”在中国的误读与混用
刘连杰在2012年第11期《暨南学报》上说,舒斯特曼的身体美学产生于西方后现代语境中,强调美学的生活取向和践行品格,但在中国却被误读成了意识美学的对立面,因而没有看到其与意识美学的密切关系。身体美学不仅不解构意识美学,而且以意识美学为前提,甚至是意识美学的完善。中国的“身体美学”更多地是对意识美学的彻底否定,是对意识美学的根本性转换。身体美学在中国的误读同时也造成了它的混用,从而使其失去了原有的解释力和改善力。
钱锺书“诗可以怨”略解
西渡在2012年第4期《汉语言文学研究》上说,孔子说“诗可以怨”是从诗的社会效用出发,钱锺书论“诗可以怨”则从诗情的源头出发。孔子的“诗可以怨”是从接受者的角度来谈诗的应用,它是“兴观群怨”四用途之一,而统一于“群”,其目的是“去怨”。钱锺书则是从创作者的角度谈“怨”的功能,认为“怨”可以激发作者的才华,使作者受压抑的情感得到升华,抚慰作者在现实中受伤的心灵。钱锺书还认为,抒“怨”的诗更容易引起读者共鸣,更富有艺术魅力。钱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诗可以怨”,和当时的文学语境有密切联系,实际是从文艺理论的层面为伤痕文学和朦胧诗作了辩护和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