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上转发“负面”信息被重庆市劳教委处劳教两年;今年8月上诉要求撤销对其的劳教决定;11月20日,劳教委撤销了劳教决定,任建宇重获自由。
从文学青年到大学生村官
任建宇毕业于重庆永川的重庆文理学院中文专业。在大学里,他就经常发表文章,他的很多观念,在同学看来新颖独特——例如应该让更多的人接受平等的教育。
在同事和朋友眼中,任建宇有着良好的人缘。他喜欢和同事打篮球,喜欢和同事在KTV唱歌。他的五位同事后来在接受彭水县公安局的询问时,都给予了他正面的评价。
2010年,任建宇被评为郁山镇的先进个人,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任建宇住在白马社区一间10平米左右的小房里,屋里摆放最多的就是书。
无法忍受的现实
任建宇挂着一个村主任助理的头衔,每个月大量的时间要下乡,“他特别看不惯村干部各自为政。”任建宇的一名同事周正(化名)说。
任建宇还要处理村民的上访。他在自己的日志里写道: “昨天终于见到了我们村那些老上访户……从内心说我是非常反感一些人听风就是雨地跑去下跪请愿的,同时我也为他们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别人解决个人恩怨的工具感到悲哀……”
腐败更是他无法理解的。任世六说,任建宇总会把上面拨的扶贫款直接发到农民的手中,他也会对父亲抱怨为什么上面发的东西,下面的人总会收不到。
“其实每个村都是这样复杂,大家都习惯了,只有任建宇特别看不惯,还非要写出来。”他的一位同事说。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8月17日下午,彭水县公安局的民警在郁山镇计生服务站办公室询问了任建宇。任建宇知道了警察找他的原因:在8月14日转发了一些不该发的图片。随即,任建宇收到了彭水县公安局下发的《传唤证》,原因是“涉嫌散布谣言”。
不过18日上午,任建宇回到了郁山镇。但这一天晚上,任建宇又被带走了。这一次,他被带到看守所实施拘留。同一天,彭水县公安局下达了《立案决定书》。“决定书”上任建宇的问题已经从“涉嫌散布谣言”升级到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从2011年8月17日到2011年8月31日,彭水警方一直都在搜集任建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重庆扛起了中国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红歌,大跃进,浮夸风,个人崇拜,蔑视法律。一切都那么像。拿什么拯救你,苦难的公民!”这是2011年5月8日,任建宇在自己的QQ空间上发布的言论,它成了警方收集的证据之一。
在警方所搜集的100多条信息中,这种评论政治和时事的帖子以及言论占据了大部分。警方搜集的证据中还包括了一件印有“不自由,勿(毋)宁死”的T恤衫。
“法律对我不公正”
9月23日,彭水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对任建宇进行了聆询。根据当天的《聆询笔录》,面对劳教委人员提出的“拟对你劳动教养一年”,任建宇说:“我只希望你们对我从轻处罚。”这一天,重庆市劳教委下发了《劳动教养决定书》,将任建宇的劳动教养时间定为两年,但没有说明原因。
2012年8月17日,任建宇在接受彭水县公安局两名民警询问的时候说:“没想到会受到这么重的处理,这一点我认为是法律对我的不公正,我当时还写了悔过书,但没什么作用,还是被处劳教两年。”任建宇对任世六也说:“爸,我不服的这个问题就是‘两年’……我这个事不是丢人的事。”
赢了自由输了官司
8月21日,任建宇诉重庆市劳教委的官司在重庆三中院开庭,原被告双方从一开始便针锋相对。原告从“言论自由和批评监督政府是公民基本权利”、“适用法律错误”、“因言治罪,亵渎法律尊严”三点认为应该撤销任建宇的劳教决定。
“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只是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律师明确表示不认同原告律师所提的“因言治罪”,并提出原告起诉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
回不去的生活
据任建宇说,10月18日下午,重庆三中院的书记庭庭长、一名女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到劳教所找他面谈。法官说希望他和重庆劳教委双方面谈,官司算任建宇赢了,“法官还说,如直接判他们输,劳教委面子过不去”。
10月19日上午,重庆劳教委的两名工作人员找到了任建宇。任建宇提出了三点要求:撤销劳教决定;恢复身份,恢复工作;要求国家赔偿。任建宇说,他并不相信重庆劳教委,“他们一方面认为我应该被劳教,一方面又来跟我谈,我无法接受。”
警方对任建宇表示“(恢复)工作的事很难说,这需要接洽。”其实,即便任建宇恢复了名誉,也没人能保证他还能再去当村官,或者如愿去当公务员。
(《北京青年报》11.20 满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