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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废旧节能灯成“汞弹”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10日   02 版)

        2008年,我国启动“绿色照明”工程,首批财政补贴推广上市的上亿只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鲜为人知的是,目前一只普通节能灯的含汞量可以污染上百吨水,每年报废的上亿只节能灯将给环境带来严重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9年5月至2011年初,全国推广节能灯数量达3.6亿只;截至2011年年底,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亿只以上,加上补贴范围外的数量,可能超过10亿只。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节能灯寿命应不低于8000小时,如果按每天使用12小时计算,一只节能灯的寿命约为3年。理论上说,2008年、2009年上市的节能灯已经到集中报废期。相关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报废的节能灯有上亿只。

        根据环保总局2006年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节能灯》的规定,常见的双端荧光灯、单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其汞含量均不得超过10毫克。如按照地表水三类水质要求计算,1只节能灯的含汞量即可污染100吨水。专家介绍,废弃的节能灯管破碎后,瞬间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严重超标。一旦进入人体,可能破坏人的中枢神经。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废旧节能灯的处理和废旧电池一样,至今仍是“老大难”问题。不少消费者对废旧节能灯的处理方式也都是一扔了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会长全健告诉记者:“广东省一年回收的节能灯基本为零,不仅是广东,全国都是这样。”

        针对国家目前尚未有强制节能灯回收等政策,相关专家建议,首先要加强废旧节能灯危害的宣传,引导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废旧节能灯和废电池这类物品不应和其他生活垃圾一样往垃圾桶里一扔了之。其次,相关部门在社区和节能灯销售网点设立回收箱。再次,应给予具备回收处理能力的企业一定财政支持。

        (《羊城晚报》11.5 帅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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