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湖南师范大学学生易亮,徒手去接从7楼跳下的同学,人没救成,自己被砸成重伤。开始时学校承担了易亮6万多元的医药费等,但之后再无说法。针对易亮家人提出的物质补偿、精神奖励、工作安置的要求,学校回应称“不宣传、不安置、不申报”。校方工作人员多次强调是“易亮自己犯傻”,并告诫易亮家长,要是想多赔点钱就不要申报见义勇为,“这样就可以算意外伤害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
易亮徒手接人的事迹比吴菊萍还早几个月,但在湖南师大“三不原则”的制约下,此事到今年才引起关注。有人分析,易亮营救的对象死了,学校如宣传易亮就会“带出泥”,导致“影响不好”。
对比见义勇为的学生“犯傻”,湖南师大在此事的处理上显然“聪明”得很。比如学校曾告诉易亮父亲见义勇为材料已报上去三次了,可几个月后易亮与媒体一起去有关部门询问此事时,却被告知材料并未上交。又比如,让易亮将病历修改成路过楼下被砸伤,以此来骗取报销意外伤害险。堂堂一座师范大学,自己瞒与骗不算,还手把手教学生欺骗。
已经发生的事情,所谓“影响好”还是“影响不好”,往往涉及的并不是学校的生命力,而是官员的政绩与利益。“聪明”的大学,恰恰缺了超越功利的“傻”劲。
(《钱江晚报》9.14 洪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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