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大会期间,大家一起认真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周恩来作了关于共产党组织问题的报告。可能是为报告做准备,出席中共六大的代表回顾了一大至五大的情况,并形成了一个文件:《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下文简称《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文件记载,出席党的二大的代表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共12人。”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是否参加二大,当事人是绝对不会记错的。参加了,自己记得;没有参加,自己也记得。而且六大代表之中参加过二大的代表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确定二大代表名单的讨论,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凡六大的代表,其名字又出现在《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二大代表的名单上,那么,他一定是二大的代表。在六大的代表中,有三个人的名字出现在名单上,他们是:张国焘、罗章龙、蔡和森。因此,这三人出席二大是没有异议的。同理,出席了六大,但名字却没有出现在二大代表的名单上,那么,他一定不是二大代表,比如邓中夏。
二 《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关于二大代表名单中有毛泽东,但毛泽东自己说,没有参加二大。那么,《中共历次大会代表》为什么会将毛泽东的名字收入其中呢?
笔者认为,原因有二:其一,毛泽东应该是被列为了二大代表。作为湖南党组织的书记,毛泽东是完全有资格作为代表参加会议的,而且确实收到会议的通知。其二,毛泽东四次被推选为大会代表。从一大至六大,毛泽东四次被推选为大会代表,次数之多在中共党内也是名列前茅的。毛泽东没有出席六大,但仍被大会主席团提名为中央委员候选人。毛泽东这种威望,使六大代表觉得他最应该参加二大,因此《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才会将毛泽东的名字收入名单。
关于参加二大代表的名单,一些当事人也有回忆。现在所能找到的当事人的回忆录有李达、张国焘和罗章龙等人。李达的回忆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上海举行的,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陈独秀、张国焘指定从莫斯科(参加远东会议后)回国的是那省的人就作为那省的代表。其中除陈独秀、张国焘外,有邓中夏、蔡和森、向警予、李达等。”李达提供的6人名单中,与《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二大代表名单相比,有四人是一致的,即: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与李达。
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是这样写的:“陈独秀、李达和我(张国焘)三个上届中央委员是当然代表,蔡和森是留法中共党支部的代表,高尚德(君宇)是北京代表,包惠僧是武汉代表,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的代表是施存统,此外还有一位上海代表、一位杭州代表,名字我记不起了,一共九人;非正式代表列席会议的有张太雷、向警予等人。”这个7人代表名单中,与《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二大代表名单相比,有五个人是一致的,即:陈独秀、李达、张国焘、蔡和森、施存统。
20世纪80年代初,罗章龙在接受采访时回忆说:“参加二大的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谭平山、王尽美、许白昊、罗章龙等。”罗仅说出6个人的名字,但这6个人的名字都收入《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二大代表的名单。
综上所述,中共六大形成的《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二大代表名单,毕竟是集体回忆的结果,而且是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时间最接近于二大的原始文献资料。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2002年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也基本上沿用了这个名单,书中记载,参加中共二大的有中央局的代表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代表杨明斋、北京代表罗章龙、山东代表王尽美、湖北代表许白昊、湖南代表蔡和森、广州(广东)代表谭平山、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社会主义青年团代表施存统等12人,尚有一人无法确定。
(《光明日报》7.19 周霜梅 刘明钢)
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