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模式在造成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深刻的社会矛盾,社会大众、知识分子与学者,对中国前途的焦虑感又开始增加了。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或左或右的激进主义思潮重新活跃起来。
激进左派把一切贫富分化与社会不公的消极现象,均简单地解释为“资本主义复辟”,他们认定,只有发动再一次“文革式的大民主”才能解决官僚腐败问题。右翼激进主义者则把这一切归因于西式的普选式的多党民主化没有到位。他们都以自己的意识形态话语来吸引大众,形成左与右的民粹主义政治势力。虽然理论上似是而非,但左右激进主义思潮均容易迎合人们不满社会现状的心理,取得话语至高点。相反,体制内的一些理论家却抱残守缺,无所作为,失去了对新鲜事物的感知力与创造力,提不出鲜活的、有针对性的、有说服力的解释。
激进主义的本质,是按某种先验的“理性原理”,从根本上“改造社会”。更具体地说,政治激进主义是根据人们心目中的一张理想社会蓝图,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根本的改造的主义。这张理想蓝图并非人类集体经验的产物,而是以人们认定的具有普世性的“终极价值”与理念为基础。
激进主义在思维方式上还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制度决定论”,以为只要建立好的制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例如,激进自由派心目中的议会制或民主程序,或激进左派心目中的“一大二公”,就可以重建新社会。但是,他们都忽视了制度必须与习俗、传统、文化以及发展水平对接才能有效运作。失去与本土条件对接的新制度,就如同牛脚装上马蹄,不但徒劳无功,而且破坏原来的社会有机体的正常生命。
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化解社会矛盾,而是故步自封,一旦改革进入锁定状态,矛盾将进一步激化,长此以往,中国有可能在左与右的激进主义——民粹主义的夹攻与冲击下,陷入严重的危机与陷阱。
(《中国新闻周刊》2012年第25期 萧功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