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3月29日 星期四

    荒唐的“死刑保证书”

    《 文摘报 》( 2012年03月29日   03 版)

        今年2月21日凌晨,网友“新闻805”发布了一份“死刑保证书”,矛头直指河南省平顶山中级法院。就是这份突然遭曝光的“死刑保证书”,让十多年前一起命案浮出水面。

        2001年8月2日晚,河南省叶县邓李乡湾里村一名13岁的女孩郭瑞在河边遭人杀害,案发时,同村的李怀亮曾在现场经过,被公安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拘留,后被批捕。

        但是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一直证据不足,导致无法定案。对此,被害人的父母曾多次上访。

        2004年5月,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赵姓副院长主持、湾里村村干部作为见证人的情况下,被害人家属以保证不上访要求法院进行判决。于是,被害人家属的保证,以手写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保证书写在一张“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签纸上,保证人叫郭松章、杜玉花。

        他们在信签纸上写道,两人是被害人郭瑞的父母,而涉嫌故意杀害郭瑞的人是李怀亮。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人,郭松章夫妇要求平顶山中院对被告人李怀亮判处无期徒刑,最好判死刑。

        他们提出,如果按此处理,他们保证不管将来省高院处理结果如何,他们都将服从,包括因发回重审导致的平顶山法院的最终处理结果,他们决不上访。

        最后,他们还表示,如违此保证,听从中院处理。

        从保证书文末的见证人信息看,郭松章夫妇写保证书时,至少有王铁柱和另一张姓见证人在旁边。同时,保证书上,见证人、保证人以及涂改的地方均盖有手印。

        写下保证书的3个月后,也就是2004年8月31日,平顶山中院判处李怀亮死刑。

        但是,平顶山中院的这个判决,很快被河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

        此案被省高院发回重审后,“保证书”未能息访,杜玉花继续上访。如今,李怀亮在看守所里已被关押了11年。

        判死刑也可以保证?这起看似闹剧一样的案件背后,折射出当前司法体制的诸多病态,有关人士痛批,地方政府不能出卖司法公正来息访、维稳。

        (《法治周末》3.22 孙继斌 祝优优整理)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