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之所以依然充满感召力,根本上是因为人类永远需要助人为乐:无论国家多么强大,总有紧急的关头;个人无论达到如何的富裕程度,总有困难的时候;在要紧的时候,向急需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永远是社会的期待
雷锋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但若问一位普通人“什么是雷锋精神”,最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简洁明了的四个字:助人为乐。“助人为乐”是现实生活中最为人们珍视、称道,愿意追随的雷锋精神,是雷锋精神超越中国社会巨大变迁而历久弥新的核心内涵。
雷锋精神之所以依然充满感召力,根本上是因为人类永远需要助人为乐:无论国家多么强大,总有紧急的关头;个人无论达到如何的富裕程度,总有困难的时候;在要紧的时候,向急需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永远是社会的期待;法律规定了国家的责任和公民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是机构和个人的义务,但刚性的法律规定之间总有缝隙,急难之际总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承担更多的责任;市场经济强调等价交换,但只有无数个人愿意不计得失地付出,才能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物质条件是生活的基础,但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是,物质满足之后,心灵仍然会饥渴,帮助困难人员、追求高义大德,展示自我价值、实现人生升华,是小康之后人的必然追求。雷锋精神的存在是因为它扎根在人的本性之上,代表了人的社会性、互惠性、向善性和自我超越性的内在要求。
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初步建成,社会生活三个主要领域——市场、政府和公益慈善业已形成,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机会大大增加之后,我们需要在继续大力开展雷锋精神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创造更加有利于雷锋精神深入人心的条件,建立更有利于实现“助人让人愉悦”的机制。
中国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雷锋精神作为价值取向,助人为乐作为最切实的践行方式,将伴随国人行进于民族崛起之路。
(《文汇报》2.20 顾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