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2月07日 星期二

    周岁儿吃果冻噎死 保姆获刑

    《 文摘报 》( 2012年02月07日   03 版)

        家住在深圳市南山区某住宅区的张某通过深圳市某家政公司雇用保姆李某,照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小晟。 

        今年1月的一天,保姆李某独自一人在家照看。待小晟睡醒,李某就到冰箱拿出果冻,没看果冻外包装上“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字样就用汤勺喂他吃。当喂到第三勺时,小晟突然表情停滞,李某觉得可能是哽咽了,便用手拍其背部,后抱着小晟找小区保安求救并通知张某。但当张某赶回家时,120医务人员已确认张某儿子窒息死亡。

        近日,南山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中国消费者协会早在2005年4月13日就曾发出警示:小型杯装果冻易致儿童窒息死亡,提醒消费者慎购这类果冻产品,建议不要给儿童喂食,更不要让儿童单独食用。 

        由于3岁以下幼儿会咽部发育远未成熟,幼儿吸食食物的时候,很容易被堵住气管。因吃果冻导致幼儿窒息死亡的案例已发生多起。另有案例证明,十岁以上的儿童和老人也容易被噎。

        (《广州日报》2.1 王纳 何宝媚)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