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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2月07日 星期二

    派遣制保姆首现深圳

    《 文摘报 》( 2012年02月07日   02 版)

        近日,深圳某家政公司推出的百名“派遣制”保姆受到雇主热捧。家政服务人员变成了“有单位的人”,不再从雇主那里领薪水,而是直接从银行卡领取每月薪酬,雇主、保姆权益也有更多保障。

        该家政公司负责人王彦柳表示,派遣制保姆就是保姆作为家政公司的一名员工派遣到雇主家中服务,公司每月负责给保姆发工资、协调矛盾等。同时,保姆经过试用期后,雇主还要承担为保姆购买社保、养老金、公积金的部分费用。

        雇主与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后,每月向派遣机构交纳保姆的工资和管理费,保姆工资由派遣机构按月发放,最高月薪达3800元至4500元。对表现不好的保姆,派遣机构可通过浮动工资或辞退等手段加以约束。这样,不仅避免缺乏责任心的保姆频繁更换雇主,还避免雇主克扣保姆工资以及虐待保姆等事件的发生。

        (《深圳商报》2.2 赵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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