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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法院首发年夜饭“警示”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05日   02 版)

        随着春节临近,京城年夜饭预订变得火爆起来。法院结合以往案例首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订年夜饭要注重细节,别让商家钻空子。

        饭菜质量、价格写明白

        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而应事先与商家签一份书面合同,写明所订的桌位、消费的时间、消费的价格等。

        在发现年夜饭的服务“缩水”后,应及时与饭店服务人员交涉,如果方便可用手机将交涉过程录音或录下视频,之后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向饭店索要违约金。

        “订”与“定”,一字之差要分清

        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分清所交的费用是订金还是定金。

        因为订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消费者如果取消预订,饭店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

        别让菜名忽悠你

        有的饭店为迎合消费者过年图吉利的心理,将菜名定为诸如“合家欢”、“金玉满堂”等,并定价很高。

        而所谓的“合家欢”可能就是平常10多元一盘的凉菜拼盘——“大丰收”,所谓的“金玉满堂”则往往是给“松仁玉米”换了一个名字而已。

        对于这样的吉祥菜名,一定要让商家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原材料和俗名。

        (《法制晚报》2011.12.27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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