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的标志。”学术界认为,这两次会议表现了“文化大革命”发动和再发动的过程,学者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论者认为: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8月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分别通过了《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这两个具有“左”倾错误的指导方针,以及党中央领导机构所作的改组,使得“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方针在全党占据了统治地位,完成了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法定程序。从此,开始了长达10年的动乱。
还有论者认为,把两次会议作为“文化大革命”发动的标志,是因为5月政治局扩大会议虽然通过《五一六》通知,停止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领导职务,但按照党章规定,它还必须得到中央全会的确认,所以要经过八届十一中全会的批准。八届十一中全会批准了5月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纲领和人事变动,又通过了《十六条》,完成了组织手续。所以不仅是5月政治局扩大会议,还要把八届十一中全会加上,既确定了纲领,又变动了组织,才完成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任务。
(《中共党史辩疑》郭思敏 刘书楷著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