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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说法

    以法治名义尊重药庆卫的权利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05日   03 版)

        2011年12月29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状告律师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开审。

        根据药庆卫提起的诉讼,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编造药家鑫是“官二代”、“富二代”事实,诬称药庆卫身居军队要职、拥有四套住房,意在让公众对其家人产生仇恨。药庆卫指张显此举构成名誉侵权。随后不久,药庆卫又向法院增加两项诉讼请求,要求张显在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舆论审判,在当今社会很有市场。张显律师深谙这一点,尽管他承认传播了有关药庆卫的不实信息,但他无意公开致歉。显然,他相信民意会站在他一边,多数人可以代表公理。所有这一切都恰恰说明,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张显并不信任法律。

        药庆卫是杀人犯的父亲,这注定了他“失道寡助”。他不敢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不少认识他的人见到他都会指着鼻子骂。自从儿子成了杀人犯,他本人患上了面瘫、妻子得了严重抑郁症。连其代理律师也没能幸免。律师兰和从此臭名昭著,半年来没人请他办案,他不得不放弃药案的代理。药家另一个律师马延明网名叫“嘶哑老汉”,不久后被张显律师发动“人肉搜索”,公开了其真实姓名和公司名称,甚至他儿子也被人发起“人肉搜索”。为此,马延明律师也决定在12月29日站上原告席,为隐私权而战。

        眼下,许多对讲法理不感兴趣的言论,其实是基于一种对社会公平的焦虑心态。许多人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对“黑幕论”则非常敏感,因而往往不认为法理可以解释或解决法律问题。可见,警惕并反省所谓社会舆论审判的,首先并不是广大网民或普通民众。

        (《广州日报》2011.12.30 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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