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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01日 星期二

    文心阁

    乔布斯买下的百分之十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01日   05 版)

        1976年4月1日,韦恩亲自去市政厅做法律登记,他和乔布斯、沃·尼克三人合伙共同创立苹果电脑公司,当时42岁的韦恩占10%股份,21岁的乔布斯和25岁的沃·尼克分别占45%。 

        公司成立不久后,乔布斯就接到一个50台电脑的订单。他和沃·尼克开始风风火火地干起来。然而,精明的韦恩很快发现,公司还没成立就背起了债务。因为乔布斯以公司的名义借了5000美元现金和价值15000美元的零部件。 

        韦恩发现这一情况后,忧心忡忡。他想,万一公司倒闭,债务也会压到他身上。他决定向乔布斯提出退股要求。乔布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并于4月12日,用800美元买下他的10%股份。

        乔布斯的苹果电脑公司成立不久,很快步入正规。并于1980年成功上市。按那时的股份估价,韦恩的股份价值应该在15亿美元左右。800美元的股份,历经4年,升值到15亿美元,乔布斯创造的这个奇迹,恐怕难再有人打破。 

        积极的人在每一次忧患中都能看到机会,而消极的人在每个机会中看到的都是忧患。如今77岁的韦恩,独自生活在拉斯维加斯城郊区,靠卖邮票和政府救济金度日。

        (《辽沈晚报》10.23 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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