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先生参加环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到埃及的旅行团,北京某人寿保险公司出具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确认书。
4月22日,宫先生在埃及酒店卫生间突发疾病死亡。其配偶及子女共同将保险公司诉至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6.6万元。
保险公司称,被保险人宫先生的死亡不构成涉案保险合同规定的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保险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已将急性病身故作为独立险种予以承保,故被保险人如因急性病身故,根据保险合同承保险种约定,应以急性病身故保险进行赔付,而不应再行适用意外身故、残疾保险。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蔡女士及子女急性病身故保险保险金15万元、丧葬费用险保险金1.6万元。
(《人民法院报》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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