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晚,胡女士驾驶一辆白色宾利牌轿车到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远洋大厦吃饭,将车停放在了大厦门口。保安上来劝阻,胡女士没有听从。
值勤保安将情况报告给了保安队长张某,张某来现场后看见这辆违规停放的宾利车,越想越生气,心想一定要教训一下车主。
随后,张某用小石子划车,将左前门、右前门、前机器盖等处“划伤”,最长的划痕竟有1米之长。胡女士发现车身多处被划伤,便报了案。民警将张某抓获。
胡女士说,这辆宾利车是2007年7月花350万购买的。现在,为防止色差,只能全车喷漆,无法以补漆方式解决,全车喷漆维修费达15万元。
近日,张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北京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查官表示,按照《刑法》规定,15万元的损失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因此,张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法制晚报》10.15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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