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7月07日 星期四

    假释犯借征婚骗财500余万元

    《 文摘报 》( 2011年07月07日   03 版)

        6年前,中专毕业、其貌不扬的何旭因为诈骗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9月,何旭提前假释。出狱后,他装扮成高级理财师,以“魅力男人”的网名在“世纪佳缘”、“嫁我网”、“速配网”等几个大型婚介网站上发布征婚信息,自称是一个月薪2万元以上的私营业主。何旭圈定的诈骗对象非常明确:40岁以下的高级女白领。为了让对方能接受自己,何旭自称38岁。

        何旭以不同的化名在网上结识大龄女,但他对每个被害人讲述的“人生经历”却是同一个版本。当被害人对他的职业背景和经济实力深信不疑后,何旭会提出确定恋爱关系。在认识半年之内,何旭就会以股票生意有资金缺口为由,提出借钱的要求。

        为了不留下证据,每次“借钱”,他都要求对方从银行提取现金交给他,他给被害人用假名字留下欠条。一旦借到钱,何旭就开始疏远对方。2009年6月到2010年1月,何旭不断往返于多名被害人之间,讲故事、借钱,相继骗取到578万余元钱款。

        此案中,被骗的高级白领大都文化层次高、收入高,6人中最多的被骗走了将近200万元。这些大龄女告诉公诉人,何旭给人的感觉是含蓄、体贴、亲近,值得信任,与她们所处圈子里的人不太一样,“何旭利用了这些事业有成的大龄女急于寻找感情的心理。这些女子作为成功人士,在何旭借钱时往往会碍于面子而一口答应。”

        近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因何旭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而且是在假释期间再犯罪,公诉人建议从重处罚。此案未当庭宣判。

        (《北京晚报》7.3 邱伟 支蕊娴)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