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入学通知骗学生 3人被判刑
2010年5月至8月期间,史某、陈某、刘某在江西财经大学麦庐校区租赁办公地点,并在附近的工业园设“学生宿舍”,私刻公章,发放百余份大学“入学通知书”共“招录”学生100人,收取学杂费63.3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2.6万余元。
近日,江西南昌市经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制日报》7.4郭宏鹏 黄辉 吴琼 万俊)
自行车逆行撞电动车 法院以交通肇事定罪
2010年12月9日,余某骑自行车在浙江省杭州市非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逆向行驶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刘某相撞,后导致刘某死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余某的家属与刘某的家属达成和解,余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家10万元。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人民法院报》7.1余建华 徐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