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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12日 星期四

    “高调行善”为何沦为“高调作恶”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12日   03 版)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批捕。这个在被捕前3天还高调出席慈善捐赠活动的“高调慈善家”,涉案金额高达5168.8万元。其“高调乐助”的巨额善款,实则是他利用非法的变相传销手段,从慕名消费者中所募集资金的一小部分。

        从表面上看,潘锴红的“高调慈善”实实在在:既有向有关慈善组织的成批捐助,也有对个别困难团体、个人的零星捐助;既有大额款物,也有油盐酱醋之类不起眼却少不得的民生必需品。但实质上,这不过是一种更隐蔽、更高明,却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

        一方面,他利用各种手法,把传销包装为“行善”,将大批不合格产品以虚高的价格出手,所获资金小部分“借花献佛”高调“行善”,大部分则据为己有;另一方面,凭借“高调慈善”获得的虚名,他又可轻而易举地获得更多人信任。这哪里是什么“高调行善”,分明是利用他人善心以售其奸的“高调作恶”。

        潘锴红的“行善”善款系“空手套白狼”非法获得,“行善”采取的是“乾坤大挪移”,出名的是潘锴红,出钱的实际上却是其劣质产品的“经营者”、“消费者”。他“行善”所用财富来源不合法、不正当,善款账目和管理更是云山雾罩,毫无透明度可言。

        潘锴红个人的胆大妄为,是这起变味“高调行善”闹剧的主因,但慈善管理体制的缺失、不规范,在慈善资金来源、用度等各方面的账目混沌、缺乏透明度,也是潘锴红等人得以如鱼得水的适宜土壤。

        (《新京报》5.7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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