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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2月01日 星期二

    让农民工也有探亲假

    《 文摘报 》( 2011年02月01日   02 版)

        在贵州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喻培萱委员在提案中建议,让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探亲假”,并尽快立法试点。

        喻培萱说,目前,全国4700万名农村留守妇女是2000万名留守老人的赡养者,也是2000万名留守儿童的哺育者。家庭残缺、生活压力大、劳动强度大等,都是留守妇女面临的实际困难,这些困难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而造成农村留守妇女种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们与丈夫真正交流的时间太少。

        “让在外务工的农民工每年都有探亲假,是缓解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一个好途径。”喻培萱分析说,农民工回家过年和专门回家探亲的心情是不一样的,过年基本上是“走亲戚、看热闹”,而“探亲”则可以更多地帮助妻子进行生产劳动,减轻农村留守妇女的重体力负担,增进夫妻感情,稳定家庭,同时农民工可以把在城市里学到的新理念、新知识带回家,改善“只顾温饱”的留守儿童教育,对提升整个家庭的文明程度也有很大帮助。

        我国《劳动法》规定,城镇干部职工每年享有休假时间,两地分居的夫妻享有探亲假,探亲时单位报销往返车费。但关于农民工是否也享有这些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国青年报》1.23 白皓 温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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