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从1月5日起启动打击倒卖火车票专项行动,并将对使用假学生证购买火车票的行为依法处理。警方明确表示,对于购买假学生证,冒充学生骗购火车票的行为,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根据该条规定,使用假学生证购买火车票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青年报》1.17 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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