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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小区宽带也有垄断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8日   02 版)

        近日,刚搬到银川市某小区的胡先生被告知“家里如果安装有线宽带网络,只能选择联通宽带,电信宽带无法入户”。由于单位工作系统平台仅适用于电信网络,胡先生只好改用无线宽带。

        家住银川市的沈先生告诉记者,家里安装的是电信宽带,前段时间因工作需要想换用其他网络,被物业部门以“只此一家,无法更换”为由拒绝。

        某电信运营商负责人透露,小区或楼宇红线以内的电信基础资源是属于几家运营商共享共用的,红线以内的入户线则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被称为“最后一公里”,成本会分摊到房价中。宽带入户已是新建房屋必备的配套设施,对运营商而言,谁拥有小区宽带布线权就意味着长期的、庞大的、稳定的客户群,意味着丰厚的收益。

        电信运营商在花费数目不菲的“入场费”完成“圈地”后,就开始享“独食”,业主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

        实际上,工信部和住建部早在2007年就联合发文,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但是,由于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宽带垄断”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

        (《法制日报》12.22 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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